巴东法院行政审判引入协调机制 促进社会和谐
6月25日,笔者从巴东县法院了解到,近年来,巴东县人民法院将协调机制引入行政审判工作,更好地密切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切实履行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职能。该院今年1-6月审结的18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主动撤诉的9件,撤诉率为50%,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巴东法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依据法律和事实,指出行政执法行为中的不足,促使其主动改变行政行为。平时,注重与行政机关加强联系,邀请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座谈、研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日常沟通与交流,互通工作信息,行政审判人员经常深入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同时,进一步加强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工作,严格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以点带面,扩大效果,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办案过程中,主动与行政相对人沟通,多做思想工作,增进原告对行政机关的理解,消除怨恨,化解矛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