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全面启动“四项”财务清理工作
为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7月23日,巴东县人民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清理。 本次清理主要包括四项:一是“小金库”,清理各单位账外运行资金和“小金库”情况;二是“商业保险”,清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特别是盈利性商业保险;三是“津补贴”,清理各单位自行增设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等方式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四是“集资”,清理各单位组织的集资建房、集资办经济实体或者以单位名义组织的其他集资行为。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确保在8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任务;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在8月中旬组织重点抽查,对逾期不清理、不整改的,将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据统计,全县各级各部门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254次,24个县直部门和2个乡镇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任务。 |


